骨灰玩家”开网游私服 一年半获利500余万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洪奕宜 通讯员/赵璐璐)4名80、90后小伙子,从天南地北聚在一起,经营网络游戏“石器时代”私服,分工明确,互相合作,在一年半时间里获利500多万元。昨日,4名被告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:2010年5月至2012年1月期间,被告人阿坤伙同阿杰、阿原、阿跃在未经网络游戏《石器时代》的著作权人Digipark Inc(日本)及其在中国大陆的独家运营商授权的情况下,共同在网络上私服经营该《石器时代》的网络游戏“螺丝石器”和“一起玩石器”,并通过支付宝账户、易宝账户收取客户的游戏充值款共计541.5万元。
2001年,当时还只是15岁少年的阿杰已开始玩网络游戏“石器时代”,算是该游戏的“骨灰级”玩家。到2007年时,开始玩“石器时代”私服,对私服模式日渐熟悉后,阿杰不满足于单纯玩游戏,以15000元的价格从网上买了“石器时代”的游戏源代码,开始和一个朋友合作做私服“远古石器”,但由于没有经验做得不好,收入极少。
2010年初,阿坤在网上认识了浙江湖州人阿杰,阿杰做“石器时代”的私服也有三年时间。二人一拍即合,合作“石器时代”私服,高版本的起名“螺丝石器”,低版本的起名“一起玩石器”。二人协商,阿坤全面负责游戏的运营,拿经营利润的六成;阿杰负责游戏的研发及维护,拿四成。
阿坤与阿杰头脑灵活,营销策略得当,经营方式得到玩家的认可。慢慢地,玩私服网游“螺丝石器”的人越来越多,二人的收入越来越好。到2011年2月起,阿杰按40%的分配比例来算,每月可获得10万元左右的利润。据游戏玩家阿海(化名)说:私服游戏“螺丝石器”、“一起玩石器”与正版游戏“石器时代”除登录界面不同外,进入游戏后整个游戏的环境、玩法、道具及游戏内容都极其相似,两者最大的区别是,“螺丝石器”、“一起玩石器”游戏中发行的虚拟货币比正版游戏“石器时代”便宜许多,基本是1:10的比例。
“事业”越做越大,阿坤与阿杰忙不过来,就商量请人做客服及宣传,由二人各让出5%的分成支付工资。阿坤想起“哥哥”阿跃,便让他帮忙。于是,从2011年2月开始,阿跃帮阿坤经营网游,主要负责客服工作,帮客户玩家解决疑难。2011年7月,得知阿坤经营的网游属于私服,阿跃觉得不妥,干了5个月后辞去了工作。阿跃走后,阿坤又找到网友阿原负责客服工作。
庭审中,4被告人都声称家境不好、学历不高,打工每月只有两三千元,经营“石器时代”私服每月可获几万元收入。
阿坤称,一开始他属于“石器时代”的骨灰级玩家,后来国内经营该游戏的官服于2008年10月停止运行,而2010年日本公司也已停止运行该游戏。为了能继续玩这个游戏,自己去网上寻找游戏源代码,后来边玩边研究,开始做“石器时代”的私服。一开始以为国内没有官服,今年初才知道有广东胜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存在,但仍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经营。
阿杰供述,越来越多的玩家在这个游戏中投入金钱和精力,即使知道会出事,仍然没办法收手关闭游戏。至案发时,阿坤分成占经营利润的55%,共计约250万元;阿杰分成占经营利润的35%,共计约170万元;阿跃获取工资约8万元;阿原获取工资约13万元。
今年2月,24岁的阿坤被抓获时,其女儿出生仅仅一个月。还没有来得及细看女儿的脸,就进了看守所。昨日庭审中,阿坤的妈妈、老婆和女儿都来了。他的妈妈抱着小小的孙子,隔着厚重的铁门,想离阿坤更近一点,好让阿坤好好看一下自己的女儿,场景令人唏嘘。一个人犯法毁掉一个家的幸福,在看守所里的阿坤或许会悔悟:靠双手踏踏实实挣钱永远要比投机取巧、违法犯罪安稳得多,虽然钱少,但是一家人能守护在一起,是最幸福的事。
所谓私服,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,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,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,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,其目的是为了向玩家收费以获利。